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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鼓灯(蚌埠市)

传承人: 暂无数据

项目级别: 国家级

项目类别: 传统舞蹈

项目批次: 第一批

        花鼓灯是汉民族最具有代表性民间舞蹈之一,集舞蹈、灯歌、锣鼓音乐、情节性的双(三)人舞和情绪性集体舞完美结合于一体。 花鼓灯源于宋代,经过历代发展,形成了蚌埠、淮南、阜阳等几个流布中心,并逐渐辐射至淮河中游周边二十多个县、市。    花鼓灯多在农村秋收完毕到第二年春耕以前演出,尤以庙会、春会为最盛。花鼓灯男角称"鼓架子",女角称"兰花"(或"拉花");演出多在广场举行;一般包括舞蹈、歌唱、后场小戏、锣鼓演奏四部分,主体是舞蹈。舞蹈中又包括"大花场"(或"大场")、"小花场"(或"小场")、"盘鼓"等部分;"大场"是一种集体的情绪舞,由数人到十多人表演;"小场"是双人舞或三人舞,主要表现男女青年谈情说爱、玩乐嬉戏的情景,包括基本程式表演和即兴发挥表演,有简单的情节和人物性格舞,如《抢手巾》、《抢板凳》等,是花鼓灯舞蹈的核心部分。"盘鼓"则是舞蹈、武术、技巧表演相结合又具有造型艺术特征的表演形式。后场小戏是一种歌舞结合的小歌舞剧,有《四老爷坐独杆轿》、《推小车》、《小货郎》等。根据区域的不同,花鼓灯主要分为三个流派:颍上花鼓灯舞蹈结构严谨,风格古老质朴;凤台花鼓灯着重人物情感刻画,动作细腻优美;蚌埠花鼓灯动作轻捷矫健,潇洒倜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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